1。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于2023年2月13日发了一份《情况通报》:

“2023年2月13日下午2时许,长安镇上角礼区发生一起持刀伤人案。嫌疑人殷某某(男,38岁,无业)因个人积怨找曾某某(男,32岁)讨要说法,期间使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将曾某某捅伤。张某(男,29岁)、魏某某(男,39岁)上前劝阻时亦被捅伤,嫌疑人殷某某随后被当场控制。经120到场救治,-曾某某、张某现场已无生命特征,魏某某在送医过程中死亡。目前,案作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” 。

简单地说,就是上角礼区发生了杀人案,导致3人死亡,犯罪嫌疑人殷某某已经被警方控制了。

通报只说殷某某的杀人动机是“个人积怨”,好笼统,没有说出究竟是什么事导致双方产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,进而“红刀子进白刀子出”的。

随后 ,有网友爆料:被捅致死的三人分别是上角礼区一个电子厂的车间主任(曾姓)、员工和一个劳动中介人员;因为工资产生纠纷,双方有了积怨,最终导致了这起悲剧!

被杀的3人相集在一起,说明是相约而来的;而犯罪嫌疑人殷某某“随身携带刀具”,表明事先也有所准备,已经下定决心要行凶了。

网上有消息说,这个殷某某来自贵州,到东莞来找工作,经过劳动中介的牵线搭桥,成为了该家电子厂的员工——就是被杀曾车间主任和那位普通员工所在的这家电子厂。

网友知悉了这个消息,纷纷发言评论“东莞劳务中介的乱象要整顿整顿了,去年也有中介被工人杀害”“比较严重,就在我们公司旁边”“中介太不靠谱了……找工作还是直接去工厂比较好”。看来,网络上关于双方当事人身份的这种说法还是比较靠谱的。

据说,殷某某在该厂工作了几个月就辞职了。

离厂时,该厂并未结清殷某某的劳动收入,还欠他5000元钱,其中要交给中介1000元的“介绍费”(目前不知道殷某某是否与中介签订了合同),余下的4000元应该是殷某某的个人工资钱了。

但是,该厂只给殷某某400元,扣下了3600元;因为,曾主任没有按照“劳动合同”(可能是殷某某与厂家签订的)规定的每小时薪金19元计酬,单方面按每小时9元支付殷某某的工资了。

这是血汗钱!而且对殷某某来说,3600元或许是“巨额”钱款了——你要设身处地换位思考,对于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工来说,初始走出大山时这种可能是存在的——3600元有可能是他辛苦种田一年的收入呢!

殷某某想不通,进厂时明明说好了19元每小时,为什么结算工资时却是9元每小时?

于是他经常到该电子厂找曾主任索要另外的3600元工资钱。

到此,个中缘由我们应该能够猜测出一、二了,就是“黑中介”“以没有按合同工作期满”为说词,鼓捣该电子厂的曾主任,克扣了殷某某的3600元应得的工资钱。

根据事发后该厂流出的监控视频,惨案发生前殷某某在一次讨要工钱的过程中,有用右手举纸张要砸曾主任的动作——由此可见,由于一次次讨要没有结果 ,殷某某已经失去了耐心,他的忍耐程度已经突破了极限。

而他这次怒不可遏的结果——却是遭遇了以曾主任为首的该厂办公室人员的群殴。

这可能是这起血案的直接导火索吧——试想,如果电子厂的相关领导当时能够重视此事,根据视频内容选择报警处理,就不会有后来的“一天三命”了,也有可能该电子厂领导有自知之明,克扣人家的工资不占理 ,违反《劳动法》在先,闹大了对自己不利,才故意选择置若罔闻、视而不见、任其发展吧?

2。殷某某从该厂出来后,持续三个月的时间没有再就业,一直在讨要自己的工资;在东莞辗转漂泊过的朋友知道,在居无定所的情况下,钱花得最快了,可能,案发前他已经没有了生活费,已经走投无路、四面楚歌了。

于是,在万念俱灰的情况下孤注一掷,走上了不归路。

殷某某行凶是光天化日之下进行的,视频显示在社区门口,而且下手稳准狠,当场就放倒了两个;对另一个也没有留下活口的意思,在一位穿白色衣服的姑娘拿铁架子干扰、抵制、击打的情况下,他还在用力捅,也是要置他于死地的意思。

这起杀人案情节是恶劣的,性质是严重的,不过仅仅因为3600元;原本,在法制健全的中国这事是可以防患于未然的,可是……

案发后,殷某某从容淡定,没有慌乱,更没有逃跑,而是原地等待、举起双手,配合警方对自己的抓捕——殷某某没有伤及无辜,对那位用铁架子击打他的姑娘也没有进行伤害,这说明他目的明确,只是对克扣自己血汗钱的人下死手。

殷某某采取杀人的方式进行报复有迫不得已的成分,他今年38岁,是个顶个的劳动力,应该上有老下有小,如果还有退路,相信不会如此莽撞的,现在他自己的家庭也毁了,已经葬送了自己。

这个事件也启示我们,找工作最好靠近“厂家直招”或者到“人才市场”去,不要相信什么冠冕堂皇的没有资格证书的中介公司。

此事也给某些有不劳而获思想的人敲响了警钟——不要处心积虑地占有他人的劳动成果,仅凭三言两语就算完成了“中介”,继而凭此喝人家的血汗,此路肯定不通!

昨天 还有位网友对这起杀人案提出出了自己的看法,他转发了另一网友的的讨薪经历,“就这样前后十几趟,历时一年半,终于拿回属于我的6000无,老板毫无违法成本,我腿跑断”,“另一网友”进而感叹:“拿起刀是最快的解决办法”——虽然说法偏激,不过,那些黑心中介和无良老板的做法往往好过分啊!

这位网友在转发后,明确指出“长安上角(应为上角礼区)杀人案,根本就不是偶然事件,而是量变引起质变的必然结果。大东g有无数的欠薪,随意扣罚,违规辞退,不交社保……。作为个体,如果和公司斗,时间上就耗不起,而老板一点违法成本都没有。特别反感一些不吃人饭的专家,动不动就说要大家拿起法律武器,这是要浪费执法机关资源?还是让本就贫穷的人给富裕的律师们送福利?”。

这话值得人们沉思!

3。这起杀人事件触目惊心,在网络舆论方面引起了巨大的回响,好多在东莞当地的网友纷纷发声,要求整理整顿黑中介,看来,部分网友受黑中介之苦久矣,这个问题还真不能被忽视了。

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农民工为了拿到自己工资,竟然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,杀死了三个人。

他不是英雄,社会不需要这样的英雄——这样的英雄会造成社会的惊惧恐慌和家破人亡!

他是一时冲动造成了严重后果吗?不是的!根据警方通报,他杀人前已经计划过,否则 不会随身携带刀具。

也许,在某些眼中,3600元不过是自己的两顿饭、一个手机、一双靴子甚至一夜KTV的花费。

不过,在殷某某的心目中,3600元可能是支撑自己在一个举目无亲的城市中继续活下去的希望,是年迈双亲印证自己孩子有出息的安慰,是妻子在村头送别自己时那万般不舍的深情回眸,是天真无邪的孩子迎面扑来的笑靥,是乡里乡亲看得起自己的唯一资本……

但是,由于遭遇了“规则”、落入了套子,殷某某已经无颜去面对敬爱的双亲,相濡以沫的妻子、调皮可爱的孩子、看着自己长大的父老乡亲了!

殷某某是人生的输家,是个悲剧人物——不值得崇拜!

现在,还有网友说,殷某某罪不至死,因为受害人有错在先,但是,自古以来杀人偿命,他能逃脱这个规律?

可以说,殷某某在扔下刀子那一刻,已经清楚了杀死三个人要承担的后果——当警察对他实施抓捕时,他跨前一步,把高举起来作投降姿态的双手反剪在背后,主动让警察上了手拷,这个动作完成后,已经预示着他的生命之花凋谢了!

(声明,本文所有的视频、图片均来自网络,如构成侵权,请通知本人删除,谢谢!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