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佛山古巴青年旅社天台花园被强拆前 -

(图源:小红书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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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年旅社现场发布的情形:

一片“绿意”被“三光”

来自视频号《佛山古巴青年旅社》的自述与现场视频显示:

该处为商业楼物业,旅社合法合规租用,包含天台使用权。

天台花草多年养护、定期修剪,并隔三差五喷洒菊酯类防蚊药剂;现场无积水。

社区带二十余人突然登上天台,称“次日上级用无人机航拍,天台不能出现任何绿色植被,需就地清理拍照上传”。

派出所辅警陪同。经查看,辅警也认可旅社已按防蚊要求做了日常治理。

旅社表示愿意配合清理,但要求“有温度地处理”可剪可搬;然而身穿绿色背心、戴紫色渔夫帽的社区工作人员仍按“三光”(砍光、拔光、装光)方式粗暴处置,多肉与观赏花卉等多年植株尽毁。

经营者无奈感叹:暑期本是旺季,自己对防蚊比谁都着急;却遭突击式“清零”,来时不告知、走时不留痕,既无正式通知,也未给准备时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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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发全网愤怒:

从“莫名其妙”到“无力感”

此事迅速引发全网热议,网友留言不断:

网友A:“佛山这次真的很过分……怎么不把全市绿化带全清掉?”

网友B:“越来越没安全感……蚊子都不适合生存的地方,人类也跟着灭亡。”

网友C:“我家也是,二十多年的果树,还挂着果,都被连根拔了。”

网友D:“执行尺度需规范,别把防蚊做成反绿化;重点该是地下管网与积水治理,不是一刀切拔植物。”

这些愤怒,并非孤立。

三年抗疫的记忆仍历历在目:

有小区大门被铁皮焊死,居民出不去、救护车也进不来;

有楼栋被木板、铁链封堵,消防安全被彻底忽视;

有人因买菜、看病受阻,甚至酿成生命悲剧;

还有社区人员半夜偷偷上门贴封条、装报警器,不告知、不解释。

今天,当“防蚊灭蚊”的名义下再度上演“强行清零”,公众自然联想起那段冷硬、荒诞、令人心寒的治理方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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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性拆解:

把“防蚊”做成“反绿化”,科学吗?

答案是否定的。

主流的病媒生物防制指南强调的核心是消除蚊虫孳生地——“积水容器”,而不是“所有绿色植物”。

世界卫生组织(WHO)倡导综合媒介治理(IVM),强调清除或管理积水、改善排水,辅以物理与化学措施,从未要求“拔除绿植”。

美国CDC、加州公共卫生厅等也指出:最有效的方法是清理花盆托盘积水、堵塞天沟、旧轮胎,加装纱门纱窗,必要时喷药,而非“一刀切毁绿”。

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也明确:防蚊重点是清除积水、垃圾、密封粪池、完善防蚊设施,并未提出“见绿就清”。

换句话说,积水才是蚊虫的源头,不是植物本身。若天台不存在积水,且定期喷药,则“连根拔绿”完全不科学。

至于“为了无人机航拍,天台不能有绿色植被”,迄今并无任何法律或公开文件将此作为硬性指标。

若只是为“画面整洁”,那与防蚊毫无关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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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理分析:

没有程序正义的“防疫”,不合法

即使出于公共卫生目的,行政权也必须依法行使:

《行政强制法》:必须经批准、两名以上执法人员、出示证件、告知当事人权利、制作笔录。紧急情况可先行,但需在24小时内补手续。

《行政处罚法》:处罚前须告知—申辩—听证,证据要充分,执法要文明,全程应记录。

《民法典·合同编》:承租人对合法租赁的场地享有占有和使用权,出租人和第三人不得无正当理由干扰。

《传染病防治法》:要求措施必须科学、针对、合法,遵循比例原则。

若如当事人所述:无通知、无文件、无口头告知、无积水证据,却强行毁财产,则涉嫌程序违法、越权。

历史的教训更在于:

三年抗疫,多少次以“紧急”为名行“无法无天”之实。结果是程序被践踏、权利被漠视、信任被消耗。

今天,若在“防蚊”名义下,依然允许基层权力任意闯入、随意破坏,这不仅是一次花草的毁灭,更是对法治底线的再度冲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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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疫也要按法治来

这件事,至少给出三点警示:

科学第一:防蚊应对准积水源头,改善排水系统,而不是“见绿就清”。

程序第一:任何行政强制都必须有书面依据、通知程序、权利保障。

法治第一:哪怕在防疫名义下,权力也不能随意突破边界。

花草虽小,却承载着生活的温度。毁掉的不仅是私人财产,更是公众对治理的信任。

防蚊防疫不是“颜色管理”,而是科学与法治的考验。

哪怕以防疫之名,行政权力也绝不能再次走上那条漠视程序、践踏权利的老路。

结语

“清理积水,防蚊灭蚊,从我做起”,本应是一句温暖的公共口号。

但如果落实成“无人机航拍必须无绿”的粗暴行动,那不仅让花草香消魂散,更让人们回忆起那段本不该重演的荒唐岁月。

公共治理可以严肃,但不能失去温度;可以高效,但必须守住法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