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上有句话,记不清是谁说的,原话是:

“荒田无可耕,一耕有人争。

肚里无食无人知,身上无衣受人欺。

合伙租船船会漏,两家喂驴驴会瘦”

这句话深刻揭示了一个真相,利益在哪里,人心就在哪里。

济南时报在10月14日报道了《65岁农妇荒塘养鱼被判“非法占用农地罪”,羁押10个月后免刑,仍高喊“我没罪”》的事情,整个事情虽然脉络很长,但整体并不复杂,看完后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荒唐、讽刺和无处诉说的凄凉。

看着那个东奔西走,四处呐喊自己没罪的农妇,内心很不是滋味,但我能做的,就是将这一切写下来,复述出来,仅此。

先简单说下这个案子,回到2005年的湖南永州白马渡村,当年村委会和村民孙小萍家签订开发堤坝经营权出租协议,将当地的一部分荒塘发包给孙小萍家,租期60年。

当地村民证实,这块荒塘由于处在水库水淹区,几乎每年都会被淹,已经二三十年没有人耕种。

村委会的证明文件上也显示,这块地历史上属于水淹区,一直以来都是一条小溪,用于蓄水和灌溉农田,近三十年没有重视谷物,基本上都用来养鱼。

孙小萍一家在承包这块地后,同样用来养鱼,并且先后投入数百万对其进行修建。将荒废多年的荒塘重新进行修建加固用来养鱼,这本事一件好事,再加上和村里签订了白纸黑字的合同,所以这么多年并没有人对此提出异议。

可就在2021年12月,变故发生了。当年孙小萍被以“非法占用农用地罪”立案侦查,2024年1月,65岁的孙小萍被以此罪名刑拘。

虽然一审中孙小萍出具了各种证据,证明这个荒塘在其承包前几乎荒废,没有任何用处,也没人肯在上面耕种,但最后她还是被以此罪名判刑一年,处罚金四万元。

2024年10月,二审结果下来了,二审认为孙小萍非法占用农田的犯罪情节轻微,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,可免予刑事处罚。

到这里,看似还了孙小萍公道,看似正义已经来了,然而一切并没有想象得那么乐观。虽然二审撤销了此前的判罚,但却提出了新的要求,就是要求她在判决生效后的半年内将这块地恢复到可耕种状态。

这对孙小萍来说,看似法外开恩,实则给她开出了更大的难题。因为前面提到,这块地本身就是荒唐,而且历史上处于水淹区,几乎常年被水淹没,要么荒废着,要么就只能拿来养鱼。

可现在倒好,居然要求她把这块地恢复到“可耕种状态”,

这说好听点叫“人性化”,说难听点就是刁难人,就分明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。

更重要的是,从被刑拘开始,孙小萍已经被前后羁押超过十个月,在这期间身体健康受到很大影响,并且身上还背负着“非法占用农用地罪”的罪名。

哪怕此时已经撤销了这个罪名,但身处底层的人都知道,此后每当人们提起她时,最先想到的,都是“这是一个有罪之人”。

接下来,更讽刺的一幕出现了。

当年,孙小萍因为“非法占用农用地罪”被抓,差点因此惹上牢狱之灾。而就在几乎同一时间,包括涉案土地在内的周边230亩坑塘水域,全部被划为白马渡小微湿地项目。

《土地管理法》和相关规定中,早就明令禁止以河流、湿地和湖泊治理为名,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、挖湖造景。

孙小萍前一秒因为这些获罪,付出了惨重的代价,而当地后脚就自己主动站出来做出了类似的事情。

案子说完了,与此同时这件事中的一些魔幻之处也出现了。

地,荒着可以,哪怕荒了三十年都行;利用起来,马上出幺蛾子,变废为宝的人头上马上落下罪名。

人家有合法的承包合同,有村委会的证明,人家投资改良荒废的鱼塘,我实在想不通这到底算什么罪?这个罪到底是哪里来的?

在农村,我曾见过一些村干部占着农田建厂房,并且什么事没有,当然这种例子新闻上也有很多,这让人说什么好?

同样一块地,村民有合法的承包合同和手续,是“非法占用农用田”;当地直接改成湿地,并且扩大范围,一顿折腾,是完全的合情合理合法。

郭德纲曾说,“冤枉你的人,比你还知道你有多冤”。有些人站在那所谓的“正义”高地,言之凿凿给你定罪,不听解释,不看真相。

你这厢痛苦煎熬,心被撕裂,名誉扫地,他们冷眼旁观,毫无歉意。

欲加之罪,何患无辞。

可现实就是如此,当反问成了陈述,你能做的只有无言以对。

你不努力,你就不会去开垦荒地;你不认真,你也开垦不了荒地。

可是,

你开垦了,还搞出了名堂,干预想染指的人,甚至是那些想不劳而获的人,

你的麻烦也就来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