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前两天,安徽涡阳某商银行出了这么个事。
该银行两个客户经理,跟一个贷款客户在街边小面馆吃了几碗十几块钱的干扣面,客户顺手就把账结了。
结果该银行一纸通报:俩经理每人罚款3000块!连带着支行行长也被扣了1000块绩效。在对两名经理的做出处罚的通报文件上赫然写着这样的理由:“违规接受客户宴请”。

此事迅速在网上引起了很多人的热议。

活了这么多年,我也算经历过不少事了,可是却头一次听说“一碗面=宴请”的,何况面是普通的面,既没有龙虾,也没有鲍鱼。
这种干扣面在涡阳当地很流行,但价格却非常亲民。普通的一碗干扣面价格在6元到10元不等。

如果吃这样的面也算宴请,那没吃早饭给捎根油条是不是就行贿了?
别说是银行工作人员,就算是体制内的公仆,也不是活在真空里,而都是食人间烟火的普通人,而不是机器,都有正常的七情六欲,人情往来。
前天看新闻,就有公务员因为和女朋友生气中午喝了两瓶啤酒被约谈通报批评的。
一方面十数亿的大老虎还没打完,另一方面却盯着两瓶啤酒穷追不放,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,矫枉过正,浪费资源了?
难道相关检查部门的人手真的是如此充裕,以至于可以老虎苍蝇同时上一起打?
可其实上面这些人,别说苍蝇了,恐怕连蚊子都算不上。
盯着15块的面不放,真正该抓的却在台上逍遥法外,这一定不是老百姓希望看到的结局,甚至更像是表演。
吃客户的面肯定不对,可以批评教育。但不应以“违规接受客户宴请”的名义进行通报批评并处罚。什么是“宴请”,应该有一个严格的标准,至少不能突破普通人认知的底线。
把芝麻大的小事,当成西瓜大的原则问题来处理,这不是严肃纪律严格执法,而是形式主义屎上雕花。我看更应该严格禁止严肃查处的,是那些专捡芝麻,放过西瓜的行为。
昨天去大厅办事,我朝工作人员笑了一下。现在想来这算不算色诱。更可怕的是工作人员也朝我笑了一下。我俩算不算勾结。
我可能认识不够觉悟不高,但我真心觉得,如果确实是为了工作比如招商引资,吃点喝点,能够为当地拉动点消费创造点就业,总比贪赃枉法和不干实事要强得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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