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条极尽荒诞的新闻,当我再次复述时,依然觉得不可思议。

2023年8月,广东中山的薛女士骑电动车下班回家,路上遇见一对母子牵手过马路,随即开始减速。

在减速到二人身后时,小孩却以极快的速度撞向她的车头,小孩和她都摔倒在地。

事发后,小孩不仅被诊断出骨折还查出遗传血友病,由于要立刻手术,薛女士垫付了3.5万元的手术费。

后来薛女士被判定为主责,谁知这时候小孩家长狮子大开口了,直接索赔47万,甚至连小孩治疗血友病的费用和平时维护的医药费都算在内。

更可恨的是,随着时间的推移,这个费用还在不断累积。

到这里,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,因为槽点实在太多。

薛女士对自己被判定为主责感到不公平,不仅她觉得不公平,几乎所有人都觉得不公平。监控拍摄得很清晰,看到那对母子后她有明显的减速痕迹,甚至于车速已经很慢很慢了。

不仅减速,她还特地绕到这对母子身后去。结果小孩眼看着车子过来了,瞬间冲向车子,这换成任何人都反应不过来。

更离谱的是,但凡脑子正常的,都知道避让车子,这个小孩倒好,人家车子避让你了,你还反过来撞人家。有一点很细思极恐,就是大人明显看到车来了,结果就在这时候好巧不巧地把孩子手松开了。

牵着孩子,车子看见你都减速躲开了,你还直愣愣地走,甚至放手让孩子直接冲上去,这不是在等“有元人”又是什么?

所以,这个主责就很有问题。

遗憾的是,现实中遇到类似的情况,绝大多数都会判机动车负责,不管你有没有责任,你是骑车或者开车的,你就要让着弱势方,这一点是真的让人恶心。

再说血友病的问题,作为一种遗传性凝血功能障碍的出血性疾病,这一次我算是开眼了,居然能在有生之年看到撞个车撞出血友病的案例来。

哪怕司法鉴定都表明小孩的血友病和车祸无关,但小孩家长居然还能厚颜无耻地一次次讹诈,这是真的魔幻。

我们常说“不能冤枉一个好人,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”,很明显的,这家人就是赤裸裸的碰瓷,为什么却没人能帮薛女士伸张正义?此时此刻,再看“公平”二字,尤为讽刺。

网上有人问,这和抢有什么区别?当然有区别了,区别可太大了!

抢有风险,而且最后很可能没抢到东西,自己还搭进去了。这个就不一样了,那是“无本万利”,不仅没有任何风险,不用付出任何代价,最后收益还巨大。

我们见过各种碰瓷案例,不曾想碰瓷有一天会发展到如此境地。如果这个官司最后薛女士输了,那后果真的不敢想象,甚至于给一些类似的群体提供了新思路。

什么这个筹那个筹的,都弱爆了,以后直接领着孩子在马路上转悠,来个车子上去撞一下,治病的钱都不用掏了。

而对于骑车或者开车的人,则人人自危,谁也不敢保证自己会不会成为下一个冤大头。

现实社会中,总有那么一种和稀泥的人,他们用虚假的面容,去维持表面的稳定,打着为所有人好的旗号,施道德绑架之实。

凡事和稀泥,其实才是人性中最大的恶。

和稀泥者不仅擅长让老实人吃亏,将普通人的过错无限放大,更擅长将大事化小,将那些高高在上者的恶给稀释掉。

另一条新闻来自安师大,多次猥亵女生,这个行为已经不能用恶来形容,而是明目张胆的罪。

可结果却是,犯下罪恶的朱某某不仅没有伏法,反而还被调到保卫处工作。

这个事情中最让人震撼的,不仅仅只有这一点,更在于学校的态度:

“已经处分过该男子,他原来是做老师的,文字功底各种还不错,保卫处把他借过去,等于学校就是给他留一口饭吃。”

为了给他留口饭吃,校领导可以请他做住家保姆,一家一年轮流干活,你把一个罪行累累的人留在学校算什么?

把一个犯罪的人调到保卫处去,这和用老鼠守粮仓有什么区别?这和把狼放在肉堆里有什么两样?关键是就这样了,他们还能给你找到借口!

好一个“留口饭吃”,敢情这人离开了学校就没饭吃了?现在你考虑他没饭吃,当初他猥亵的时候怎么就没考虑这些?

生活中,我们时常会遇到这样的人,成群结队地去放生,将矿泉水和牛奶放生到水里,结果真正需要的人根本没喝上;放生毒蛇,结果导致无辜的人被咬伤;对他人的错误一再容忍,甚至连犯罪行为都能轻而易举地一笔带过,结果导致更大的悲剧。

社会最大的敌人,并不是精明的坏人。

提高作恶的成本,坏人自由约束;加大合作的砝码,坏人自会选择。

真正可怕的,反而是那为数众多,缺乏常识、缺乏道德、缺乏底线、缺乏同理心,和缺乏最基本人性的所谓“好人”。

有人无罪,却被小人缠身,动态不得,精疲力竭。

有人有罪,明明应该进监狱,却去了保卫处。

苏格拉底说:

无知的善良只有善良的外衣,缺少善良的内核,它不仅可能助长恶,还可能自残己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