俗话说:“没有规矩,不成方圆”。在社会群体中是如此,而对一个国家则更是如此。为了保障国家的稳定及统治者的权威,古代针对各种各样的犯罪制定了非常多的惩处手段,不少刑罚至今听起来都让人闻之色变。
不过在大多数情况下,残忍的刑罚也不会胡乱实施,轻罪一般杖责惩处,重罪则坐牢、抄家或处斩。但是在历史中,除了这些刑罚外,如果罪行不小,朝廷还有着其他处置办法,那便是发配充军,进行流放。而流放的选择之处,也大多以边远地带及荒郊野岭等苦寒之地进行选择。为了流放犯人,朝廷的派遣押运人员进行押送,同时还会和沿线城市的官府打好招呼。这种做法相比前面几种,无疑费力许多,甚至有种吃力不讨好的感觉。那为啥会出现这种行为呢?
其实之所以这样,则和统治者的“仁慈”密不可分。如《大清律例·名例律》中,就曾写到:“不忍刑杀,流之远方”。将犯人流放,虽然在程序上来看,稍费了点力气。不过,却体现了统治者对仁政和慎刑的重视。当然,如果仅仅是为了体现仁慈,根本不值得帝王们频频宣判流放。而流放背后,本就大有玄机。
流放分为发配和充军。其中发配最轻,充军最重。若被判为发配,朝廷将会在犯人的脸上刺字,随后将他们遣送到边远地区,终生劳役,至死方才罢休。其中流刑又分两种,分别是终生及永久,终生不祸及家人,永久则会祸及子孙,令家族蒙难。
然而,发配已经如此恐怖,但若被判充军,那才真是一场噩梦!所有被判充军者,将会被强制押送边远地区屯种及充实军队兵员。若想到达劳役监,他们最近得走1千里,远则达4千里以上。同样,充军也分为终生及永久,不过其死亡率却极高。充军意味着随时可能会参加战争,而对非行伍出身的他们来说,生存率极低。
另外不管是哪种流放方式,它都不是旅游,因此也有一些硬性规定。当时,朝廷要求:如果被判流放,他们得在2个月内走完3000里的行程,平均算下来,每天都得走50里以上!如果路程更远,他们还得走更快!而且,这一路上也并不一定会一路顺风,如遇土匪、疾病、或是坚持不了这么远,他们随时都可能死在路上。
但是,朝廷聪明就聪明在这!它给犯人们一线生机,让他们有生的希望。同时却将他们用于国家开发,及边境军队炮灰。不仅省下了大笔经费,还能物尽其用,更能为自己博得美名,何乐而不为呢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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