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妄之灾。
赵先生和老婆已经结婚数十年了,孩子也到了上小学的年纪,可是两人都没想到一场意外会夺走小赵的生命。
住在同一个小区的张先生与这两夫妻素不相识,但是2024年年底的一场意外,让两家人变成了“冤家”。
资料图片,与事件无关
张先生饲养的乌龟从天而降,砸在小赵的头部,抢救无效不幸离世,事后赵家的找上了物业和养乌龟的张先生,物业又找到保险公司。
三边吵吵闹闹就是敲定不了赔偿,赵家直接告上了法院,这事儿让张先生大喊冤枉。
最终法官判物业和保险公司无责,张先生赔偿赵家128万。
资料图片,与事件无关
张先生是广东韶关某小区的住户,家里面成员不多,他就寻思着养只宠物给家里带份活力。
但是张先生这个人呢,不爱动弹假期也不愿意出门溜达,更何况天天都要遛的狗,猫咪这种生物虽然不用遛,但是老一辈总是感觉猫这东西养不熟,很冷血。
资料图片,与事件无关
再三思考之下,他从水产市场里带回来一只乌龟,只要来他家参观的朋友问他怎么想起来养这东西?
张先生都能非常骄傲的说:不掉毛、不乱拉、不用遛、不拆家、活得长,完美宠物!
资料图片,与事件无关
还真别说,从张先生的角度来看,这乌龟还真就是最适合他的宠物,但是一旦养了宠物就有一个很关键的东西,那就是封窗。
不管是养猫猫狗狗还是鸟和仓鼠,只要是能跑能跳的,就一定要注意封好窗户,不管是纱窗还是栏杆都可以,但不能有宠物钻过去的空隙。
资料图片,与事件无关
但很可惜张先生没有这种意识,或者说他根本没想到自己的乌龟居然这么“神通广大”,居然能够爬过各种障碍来到窗台,直接纵身一跃跳了下去。
张先生没想到这件事,年底带着孩子出门散步的赵家夫妻更是没想过。
资料图片,与事件无关
赵家夫妻其实已经结婚快十年了,婚后两人生了一个儿子,也没想着再生一个陪陪他,主要是养孩子太费心力。
傍晚孩子放学了,赵妈妈接孩子回来做了饭,赵先生也回到了家里,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在饭桌上聊了一会儿。
晚饭后一家人正常出了门,孩子跟小区里其他小朋友一起玩,夫妻两人则是在小区花园里溜达,饭后百步走,活到九十九嘛。
两夫妻到底还是在小区里,所以当不远处传来尖叫声的时候,他们也下意识的感到了不对劲。
资料图片,与事件无关
赵先生和妻子跟着尖叫声快速到了事发地的楼下,这个时候周围已经围起了一圈人,赵先生扒开了人群看到了倒在地上的小赵。
当时小赵头部破了个大洞,周围人都被这个惨状惊吓的好久没有声音,紧接着就是有人看楼上,有人打120 和110的声音。
资料图片,与事件无关
赵先生和妻子都说不出话来了,也不敢碰躺在地上的小赵,回过神来的赵先生发疯似的找周围的人,听到围观群众说是楼上掉下来的东西砸到的小赵,又开始搜寻附近。
最后居然找到了一只乌龟。
120来了把小赵带走,妻子和赵先生都跟着上了车,夫妻两个人在车上就差对着漫天神佛祈祷了,但是没有办法,等孩子接受了医生的抢救后,两人最后还是只得到了一句:抱歉,我们尽力了。
资料图片,与事件无关
帽子叔叔也到达了现场,根据对现场的观察,这只乌龟至少是从5楼以上的层数掉下来的。
接下来就是对附近居民进行走访调查,经过帽子叔叔的调查,这只坠落的乌龟就是小区居民张某所饲养的宠物。
资料图片,与事件无关
赵家夫妻得知后和张先生还有物业曾经坐在一起对谈过一次,但是三方都商议不好有关于孩子死亡的赔偿。
物业在成立之时曾经向广东韶关的某保险公司投保,但是高空坠物事件小区里有过警告和教育海报,同时张先生的乌龟是个人财产,不在物业的管控范围之内。
资料图片,与事件无关
总之就是物业和保险公司拒绝了赔偿,所以赵家夫妻把矛头对准了张先生本人,要求他赔偿130万元,涵盖了小赵出事后的医疗费、误工费、医疗费、丧葬费、精神抚恤金各类费用。
张先生当然不干啊,虽然是自己的乌龟掉下来砸中了人,但是自己什么都没做,这完完全全就是个意外,怎么能让我承担所有赔偿呢?
三方的赔偿问题没谈拢,甚至可以说是不欢而散。
资料图片,与事件无关
这事儿张先生肯定是逃不了的,但他现在纠结的就是,为啥要赔这么多?我明明什么都没干!
评论区里的网友看到这里的时候都忍不住出来骂人,张先生这时候了居然还抱有侥幸心理,养宠物这件事本来就充满了不确定,毕竟你怎么可能管得住另一个生命怎么想呢?
资料图片,与事件无关
养鱼的还经常有鱼从鱼缸里跳出来,知道要把浴缸远离窗边,但是张先生这只乌龟砸下去那可就完全不一样的后果,更何况张先生的楼层本来就很高。
赵家夫妻也不想显得像是自己胡搅蛮缠,直接把案件告上了武江法院,交由法官审理。
到了法庭之上才知道,高空抛物原本就是刑事案件,张先生很有可能被判刑!
物业和保险公司在这件事情中,因为物业完全没有责任,不需要承担赔偿,所以保险公司也无需赔偿。
最后法官考虑到这起事故中,张先生显然没有主观意愿的动作,是乌龟自己掉下去的,所以支持了赵家夫妻的赔偿提议,只不过把金额改为了128万元。
张先生依旧不服,上诉到了韶关市中院,经过中级人民法院的调节,最后让张先生分期偿还这128万元欠款,并且多了30天的宽限期。
事情就这样结束了,但是不少网友还是觉得有点可惜,一条人命就这样没有了,就算有赔偿也是对于两个家庭的伤害。
还有网友觉得,砸死一个人居然要赔这么多,那之前的案件里不是还有几十万的赔偿?这都什么评判标准。

有了解法律的朋友可以在评论区一起商讨一下。
您对于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?欢迎您在评论区给出意见。


还没有内容